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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技术。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总分为100分。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20分)等四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71分(不含70分)。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3、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省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一)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重点扶持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年度所得税从25%减按15%的税率征收并且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二)荣获上级政策资金扶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上级部门有关优惠政策,荣获科研经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享受众多科技资金扶持政策的一个基本门槛。我市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3次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上级科技扶持政策,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共同享有“国”字号荣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