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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可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判断。 (2)申请。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后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3)市级推荐部门审核。县(区)及市高企推荐部门受理审核。 (4)省级认定机构审核。对各市推荐上报的企业进行审核。 (5)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推荐公示。省高企认定机构向国家高企认定办报备公示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7)备案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国家高企认定办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将通过备案的名单予以公告:省高企认定机构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发布。 (8)颁发证书。省高企认定机构统一印制并颁发高企证书。 (9)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